德国的知名酒商野格力娇酒(Mast-Jagermeister)日前已经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底下的商标审议与再议委员会(TTAB)正式申请再议,希望NBA雄鹿队能换掉与自家商标相似的队徽。野格力娇酒表示,他们自从1968年起在美国使用雄鹿头为专用商标,而雄鹿队使用的新队徽与他们一样是雄鹿头,外侧是有开口的圆圈,鹿角分别在圆圈的内与外。双方的设计仍然有让人联想、混淆的可能,因此酒商向TTAB投诉。
据了解,雄鹿队新的LOGO于去年四月份开始启用(点击这里阅读当时报道),而在这之前,鹿的元素首次出现是在1993年,而野格力娇酒的LOGO则在创始不久(1935-1940年之间)开始使用,并于1968年在美国申请成为专用商标。
美国智慧财产权法律事务所Michael Best & Friedrich的专家赫尔(Katrina Hull)表示:“换句话说,如果雄鹿队打得不好,这会让野格酒迷改喝伏特加或龙舌兰酒,如此一来就不会看到雄鹿头就想起没进的罚球或是失误。” 截至目前为止,雄鹿队与NBA联盟高层都还没有正式回应,整起案件仍有待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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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ermix
2016/12/14 at 15:27 · 广东类似的商标真的很多哦
zach
2017/01/09 at 11:43 · 黑龙江回复 @Artermix:鹿还不都长一个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