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从贵州茅台集团获悉,为维护茅台集团形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该公司于日前制定出台了相关规定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出炉的标识也随之启用。根据《贵州茅台集团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只能选择独家使用标识;茅台集团内部除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成员单位,只能选择使用共同使用标识。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开展广告宣传、企业推介等商业行为时,可以选择单独或同时使用上述两件标识。
据了解,贵州茅台集团于日前制定出台了《贵州茅台集团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及《贵州茅台新版新版企业集团标识应用规范》,以上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集团内部人士称,此举旨在保护茅台集团及成员单位的合法利益,规范贵州茅台集团成员单位对集团标识的使用行为。
提醒:壹手设计
除非特别注明,文章中出现的商标及图像版权属于其合法持有人所有,本站只供传递信息之用,非商务用途。如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本站将及时删除或撤换。详细请参阅本站免责声明。转载本文请保留文章在本站的完整链接。互动交流时请遵守理性,宽容,换位思考的原则。
站内展示的广告图片及连接均由第三方提供,如发现敏感或不良内容,请及时向我们反馈处理,非常感谢!